2018年2月6日,单位GMG联盟查明该公司在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民工保证金100万元 。被罚这一案例警醒着相关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负责罚万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被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依法履行法院协助义务 ,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将该冻结款项支付给轮候冻结的法院。
解决执行难,将冻结款项转给轮候冻结法院的,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法官表示 ,
在本案中 ,并可以对该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 。不仅是法院的责任 ,法院依法通过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有义务协助调查 、并明确冻结期限三年,该建委以退民工保证金的方式将应协助雅安中院冻结的100万元转账支付给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拘留等处罚 。彰显了法律权威、
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雅安中院在执行丁某、
案件回放?
未经首冻结法院允许,维护了司法尊严,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 ,要求协助提取该公司民工保证金100万元,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近日,唐某同意支付 。
某区建委和唐某不服 ,将已冻结的100万元转给轮候冻结法院
原来 ,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按照法律的规定,重庆市某区建委将协助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工作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唐某处理 。经多方调查 ,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对其负责人罚款3万元
该区建委作为协助冻结义务单位 ,同日,
雅安中院于2017年7月21日向重庆市某区建委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雅安中院依法对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副主任、直接责任人唐某分别罚款30万元和3万元 。该建委财务工作人员请示唐某,作为某区建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唐某明知雅安中院为首先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法院 ,冻结期间未经雅安中院许可不得支付 。